永續發展

 供應鏈管理

永續發展

供應商管理政策

本公司秉持誠信經營及永續發展理念,將供應商視為共同推動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合作夥伴,除重視產品品質、履約能力、交貨期限及施工品質外,亦將環境保護、職業安全衛生及法令遵循等永續議題納入供應商管理機制,透過材料供應商考核、工程分包商考核及工程分包商環安衛管理評核等制度,持續提升供應鏈管理績效。
本公司要求供應商共同遵循環境保護相關法令及工程契約規範,積極配合各項環境管理措施,共同落實污染預防、資源有效利用及環境持續改善。供應商於環境面應遵循下列管理原則:
1. 法令遵循
遵守環境保護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配合工程所在地之環境管理要求,避免違反環保法令或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2. 污染預防與施工環境管理
配合施工期間各項污染防制措施,落實空氣污染防制、水污染防治、噪音及振動管理、揚塵抑制及其他環境保護措施,降低施工活動對周邊環境之影響。
3. 廢棄物及資源管理
依相關法令妥善辦理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之分類、貯存、清運及處理,並鼓勵節約能源、節約用水及資源有效利用。
4. 有害物質管理
妥善管理施工使用之油品、化學品及其他有害物質,防止洩漏造成土壤及水體污染。
5. 環境缺失改善
如有環境缺失或違反相關規定者,應依本公司要求限期改善,並配合後續追蹤查核;重大違規或未完成改善者,將依供應商管理規定辦理後續處置。
6. 氣候變遷與碳管理
因應全球淨零排放趨勢,本公司持續關注供應鏈碳管理議題,並配合工程契約及業主要求,於特定工程請相關分包商配合提供施工階段排碳活動、材料使用及相關資料,作為工程碳排放盤查及分析之依據,逐步提升供應鏈碳資訊透明度。

永續供應商評比

本公司每年由採購、工程及相關管理單位依供應商類型辦理績效評估,透過材料供應商考核資料表、工程分包商考核資料表及工程分包商環安衛管理評核表等制度,持續檢視供應商履約及永續管理績效。
評估內容包括產品品質、交貨與履約、配合度、環境管理、職業安全衛生及法令遵循等項目。對於評核結果未達管理要求之供應商,本公司將要求限期改善,必要時增加查核頻率;如經持續追蹤仍未改善或有重大違規情形者,將停止合作並另覓合格供應商。

供應商管理實施情形

本公司持續透過材料供應商考核、工程分包商考核、工程分包商環安衛管理評核及工地環境巡查等管理機制,掌握供應商履約及環境管理情形,並將評核結果作為供應商管理、採購決策及持續合作的重要依據。
114年度持續辦理供應商年度績效評核,共完成677份供應商評核,評核內容涵蓋產品品質、交貨履約、環安衛管理、環境管理及法令遵循等項目。
此外,配合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工程等指標工程契約及業主對施工階段碳管理之要求,本公司請相關分包商配合提供施工階段排碳活動、材料使用及相關資料,並簽署「施工階段排碳活動記錄及調查分析具結書」,作為工程碳排放盤查及分析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