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電廠燃氣機組計畫預計規劃興建 4 部複循環燃氣機組,本工程為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冷卻循環水系統進出水暗渠工程,各里程碑為:
C.3.1 第一分項工程【#4 號機組通水】:甲方通知分項開工之次日起1120 日曆天內完成#4 號機組通水。
C.3.2 第二分項工程【#3 機組通水】:甲方通知分項開工之次日起1460 日曆天內完成#3 機組通水。
C.3.3 第三分項工程【#6 機組通水】:甲方通知分項開工之次日起1850 日曆天內完成#6 機組通水。
C.3.4 第四分項工程【#5 機組通水】:舊有#3、#4 號燃煤機組除役後拆除交付用地,經甲方通知分項開工之次日起 580 日曆天內完成#5 機組通水。
C.3.5 第五分項工程【其餘應辦事項】:甲方通知開工之次日起 2465日曆天內完成 B.4 內規定除前述第一至第四分項內容以外之所有工作。
C.3.6 里程碑 1【電纜涵洞結構體交付】:自第一分項通知開工之次日起 940 日曆天內完成#6 抽水機房至#4 機組主設備標之電纜涵洞混凝土結構及電纜托架安裝,交付甲方供他標(EPC)廠商施作電纜工程。